内蒙古:所有入境人员一律实行“14+14+2+1”管控措施

11

(抗击新冠肺炎)内蒙古:所有入境人员一律实行“14+14+2+1”管控措施

中新社呼和浩特4月24日电 (记者 张玮)24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称,所有入境人员(包括经内蒙古自治区内口岸和区外口岸入境内蒙古)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通知》显示,无论从国际航班分流呼和浩特人员,还是从满洲里口岸入境人员,都由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按照《关于印发国际航班分流呼和浩特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续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满洲里市口岸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续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凡目的地为内蒙古的,采取“手递手”方式,移交至所属旗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社区(嘎查村)监督其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同时,从内蒙古自治区外口岸入境抵返人员须主动如实向目的地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由社区(嘎查村)核实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如在内蒙古自治区外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抵返的,需要再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瞒报、谎报的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内蒙古:所有入境人员一律实行“14+14+2+1”管控措施

《通知》中指出,对湖北省和武汉市来内蒙古的人员,在落实内蒙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疫情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再增加1次血清抗体检测。

凡从目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区(根据情况动态调整)进入内蒙古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完) 【编辑:张一凡】

河南林州迎来“红旗渠”号旅客列车

李涛任河南省副省长

日本海上自卫队直升机坠毁事故中7名失踪者被推定身亡

产业“抱团” 山东乡村振兴闯出新路

吉尔吉斯斯坦侨胞捐资助力抗击疫情

忘不了,火神山医院封存的最后两小时

缺芯贵电怎么破解,新能源如何多元化发展?专家、企业这样说

汽车功能消费订阅渐成趋势 将来刹车也会收费吗?

超强台风中,那一抹橙色让人安心!

金融赋能外贸打造新优势

微视频丨说星星很亮 是因为你没见过她们的眼睛

《党史年志》出版发行 专家吁以“听、看、记”光大红色基因

能源法草案二审: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浙江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 均为丽水市青田县报告

最高检:全国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查处数量总体呈明显上升趋势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易联汇华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